按照代理行政長官批示,鑑於熱帶風暴“浪卡”對本澳的影響,為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第11/2020號法律《民防法律制度》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一條第一款(七)項的規定,宣佈澳門特別行政區於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七時三十分進入即時預防狀態。 根據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民防架構將同步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