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警方偵破一宗電話詐騙案件並查獲一名在本澳就讀大學的內地青年涉嫌作案,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初步案情顯示,被害人接到電話聲稱其涉及犯罪活動,要求其提供個人資料及將銀行存款透過網上銀行轉賬至指定的賬戶進行審查。由於被害人不懂操作網上銀行,故嫌犯出面接觸被害人及陪同其到銀行辦理相關手續,再先後多次將被害人超過二百萬港元款項轉走。被害人事後懷疑受騙,向警方報案揭發事件。警方隨後在嫌犯的宿舍將其查獲。
經初步偵查,嫌犯涉嫌利用偽造文件進行詐騙,且款項屬相當巨額,有關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11條結合第196條相關條款規定及處罰的“相當巨額詐騙罪”,以及第244條相關條款規定及處罰的“偽造文件罪”。
依照法律規定,“相當巨額詐騙罪”可處最高十年徒刑,“偽造文件罪”則可處最高三年徒刑。
經對嫌犯進行首次司法訊問,因應案件的嚴重性質及惡劣情節,為防止嫌犯逃離澳門、繼續進行相關犯罪活動以及擾亂公共秩序,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嫌犯採取定期報到及禁止離境等系列強制措施。
檢察院將繼續進行相應的刑事偵查措施及追查其他涉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