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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完成討論《政府總部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政府總部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

經過對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與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的職能、架構進行分析,發現存在職能重疊,架構設置不合理的問題。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有360多人,輔助支援行政長官辦公室及各個司長辦公室的日常運作,但僅是一個廳級部門。禮賓辦的主要職能是禮賓事務,業務相對單一,現有50多人,卻由3名局級人員(一名主任及兩名副主任)領導。此外,禮賓辦的禮賓職能與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禮賓暨公關部的職能基本相同,工作時容易出現權責不清的問題。

為理順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與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有關禮賓公關的職能,有效善用資源,提升運作效率,今年的《施政方針》提出將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與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合併為政府總部事務局。

政府總部事務局的職責主要為行政長官辦公室、各司司長辦公室及行政長官指定的實體,在行政、財政、技術、禮賓及後勤等事宜上提供輔助及支援,服務範圍和工作職責較原部門更廣、更全面。

政府總部事務局由一名局長及兩名副局長領導,將設有行政財政廳、禮賓公關廳及綜合事務廳,合共三個廳並相應設八個處級部門,整體架構較合併前兩部門內所設的一廳、三處、兩科、四個功能中心、四個工作組更為精簡。

法規生效後,原任職於政府總部輔助部門及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的人員,將以原聯繫方式轉入政府總部事務局,各人原有的職程、職級、年資、福利待遇及職務上的法律狀況均維持不變,並將因應新的職能配置和組織架構進行人力資源重整及調配,確保人盡其才及組織績效的提升。

另一方面,由於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的存續期已經結束,今後會由新聞局局長以無償方式當然兼任政府發言人,並由政府總部事務局負責支援政府發言人的工作,因此,本行政法規一併對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的相關條文作出修改及廢止。

行政法規自2021年2月1日起生效,而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的存續期將延續一個月至2021年1月31日,以配合法規的生效,以及預算和人資調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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