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今日(23日)刊登第233/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下稱地籍局)各類服務項目的新收費,並因應社會對測繪服務的需求,新增了服務項目和產品。地籍局過往提供測繪服務及出版物的收費由5月20日第113/96/M號訓令所訂定,並透過第152/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訓令第五條第一款核准申請表式樣。上述訓令生效至今已逾廿四年,隨著時代的變化,有必要重新修訂及公佈有關徴收費用之內容。
是次修訂主要包括四類內容:一、新增“地理資訊應用程式庫”服務項目及航空攝影照片的數碼檔產品;二、調整因技術過時的服務和簡化服務表述形式:包括地圖列印紙張和部份數碼化地圖的計費方式;三、申請服務表格的更新;四、調整部份服務和產品收費,平均增幅約10%,以平衡成本及社會對特區政府測繪服務的需求。
為配合智慧城市的發展,所推出的“地理資訊應用程式庫”服務,讓公眾及企業申請使用地籍局的全澳電子地圖,快速及便捷地開發專屬的地圖應用。該服務從便民、便商的角度促進社會共同挖掘地理數據的應用價值,同時符合特區政府數據互聯互通的發展方向。為促進其應用,“地理資訊應用程式庫”提供特定的免費使用額度,其後可按需要付費後持續使用。詳情可瀏覽地籍局網站:www.dscc.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