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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曉第2期“存憑有理”抽獎結果 得獎者2021年1月4日開始領獎

消委會公佈第二期“2020 存憑有理”得獎名單

消費者委員會公佈第二期“2020 存憑有理”有獎活動得獎名單。消委會在近7,000人次的參加者中抽出83位得獎者,得獎名單已公佈於消委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領獎時間由2021年1月4日至2月3日。

為培養與鞏固消費者在消費後索取及保留收據等消費憑證的良好習慣,消委會持續舉辦“存憑有理”有獎活動,今(2020)年先後在3月份及8月份舉辦第一及第二期的“存憑有理”有獎活動,兩期共錄得超過15,000人次參加。

消委會日前在參加第二期“2020 存憑有理”的 6,931人次中,以電腦隨機方式抽出頭、二及三獎各一名,以及80名安慰獎,得獎名單已公佈於消委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及該會位於高士德辦事處公佈欄內,各得獎者會收到消委會發出的手機短訊,通知由2021年1月4日至2月3日於政府辦公時間內辦理領獎手續。

得獎者須攜同得獎發票正本及身份證明文件,親臨高士德大馬路26號何鴻燊夫人大廈4樓消委會辦事處領獎,代領者則另須帶同按得獎者身份證明文件簽署之領獎授權書正本及代領人身份證明文件辦理領獎手續。

“存憑有理”有獎活動培養消費者保存消費憑證的習慣,加強消費者自我保護的意識,該活動自2014年舉辦以來,消費者反應踴躍,累計超過34,000人次參與該活動。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消費憑證是一旦發生消費爭議,消費者提出索償的重要佐證資料,所以,消費者須謹記“購物記得留發票、保障權益好重要”的消費提示。

消委會查詢電話8988 9315。

第二期“2020 存憑有理”得獎名單

https://www.consumer.gov.mo/News/Data/PDF/ACT/wl2020_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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