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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宗販毒案嫌犯被羈押


近日,警方接連偵破兩宗新型手法販毒案,共緝獲兩名涉案人士,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資料顯示,兩宗案件的犯罪手法基本一致,當中,不法份子涉嫌將毒品混入紅色液體,並將之包裝成瓶裝紅酒,然後由南美洲及歐洲經香港郵寄來澳。

案發期間,涉案的兩名嫌犯(其中一名為香港居民)前往快遞公司領取相關包裹時被警員緝獲,警方從相關包裹內分別發現兩瓶及六瓶液態毒品,檢驗證實均含“可卡因”成份,涉案金額初步估算各自超過900萬澳門元及1,400萬澳門元。

經初步偵查,兩名嫌犯均涉嫌觸犯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第8條第1款規定及處罰的“不法販賣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依法可被判處5年至15年徒刑,尚不排除可依法定情節作出加重處罰。

經對兩名嫌犯進行首次司法訊問,因應案件的嚴重性,經承辦檢察官提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已對兩名嫌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基於防疫的需要,現時世界各地均採取嚴格的出入境管制措施,故此,不法份子改以包括郵寄等隱蔽方式進行販毒,藉以逃避法律監管和處罰,對此,檢察院將繼續加強與執法部門合作,嚴厲打擊和遏止相關販毒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