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明零時起取消對曾到上海巿及黑龍江省相關地區的入境人士採取14天醫學觀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上海巿及黑龍江省的疫情變化,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2月15日零時起,取消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上海市:黃浦區外灘街道轄區(包括昭通路居民區)、南京東路街道轄區(包括貴西小區和中福世福匯大酒店)、寶山區友誼路街道轄區或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

  1. 河北省:石家莊全市,邢台市之南宮市,保定市定州市西城區龐白土新民居北區;
  2. 北京市:大興區天宮院街道;
  3. 黑龍江省:綏化市,哈爾濱市的香坊區、道裡區、道外區、利民開發區、呼蘭區、南崗區;
  4. 吉林省:通化市,長春市的公主嶺市范家屯鎮。
  5. 上海市:浦東新區高東鎮。
查看圖庫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