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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指導員准照

中止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准照有效期內,准照持有人可隨時辦理中止准照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准照持有人須自行撰寫申請書,其內容須載有就業服務指導員准照的持有人姓名、准照編號、聲明申請辦理就業服務指導員准照中止的事宜、准照持有人簽署及申請日期;
  2. 在准照有效期內,中止期不得連續或間斷超過12個月。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地址: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 221 – 279 號先進廣場勞工事務局一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就業服務指導員准照諮詢預約服務


費用

無需繳費


審批所需時間

具體時間: 15天


備註/申請須知

如准照被中止,不得在中止期內從事就業服務指導員職務。


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或郵寄

領取時須出示身份證


資料提供:勞工事務局(DSAL)

最後更新時間:2021-03-15 09:48

就業 人員資格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