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一、任何一名股東、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倘有的秘書及具有充分授權之受任人須親臨公證署申請並提供以下文件:
- 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的商業名稱可予登記證明,該證明由發出日期至簽署“認證語”之日不得超出60天;
- 公司設立的全套文件,該套文件請按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的格式草擬,上述文件暫不須簽名;
- 股東和行政管理機關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若股東已婚,須遞交配偶的身份證明文件及婚姻證明文件的副本;
- 已填妥的打擊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的表格。(自然人/法人;附件)(可於各公證署服務點索取或於法務局網頁下載)
二、公證署接收上述文件後,交由公證員審核其合法性,如須修改,公證署將通知利害關係人作出修改,然後再遞交給公證署;
三、所有股東和行政管理機關成員須如期出席簽署上述經認證文書及其他所需文件,並帶同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四、 簽署上述文件後,公證署將退回全套公司設立文件給利害關係人,由利害關係人自行前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另外,利害關係人可持上述經認證文書前往財政局申請開業。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第一公證署
地址 :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二樓
第二公證署
地址 :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三樓
海島公證署
地址 :澳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濠珀三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網上查證服務
費用
公證手續費:澳門元 40元;
審批所需時間
公證署自接獲申請並文件齊全及通過審批後,按照各公證署排期時間,約定簽署人前來簽署相關認證語。
服務承諾:收到申請並文件齊全後,五個工作天內確定簽署認證語日期。
備註/申請須知
- 採用以下任一身份證明文件證實簽署人的身份:
a)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b)葡萄牙共和國之國民認別證;
c)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d)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具權限實體所發出的駕駛執照;
e)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具有權限當局所發出的香港居民身份證;
f)護照。 - 登記公證服務的現場輪候情況,可於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現場輪候情況”系統,或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 網上查詢:進入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辦理進度查詢”系統,輸入申請日期及編號查詢;
- 致電相關公證署查詢;
- 電郵查詢;
-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