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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文化產業獎勵”建議獲獎名單公佈


文化產業基金第一屆“文化產業獎勵”已完成評審,由獎勵評審委員會評選出創意設計範疇的“優秀文產企業獎”及文化展演範疇的“優秀文產項目獎”。基金根據第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文化產業獎勵規章》,在其網頁公佈獲獎者建議名單。

第一屆“文化產業獎勵”於2020年9月8日至11月9日期間接受申請,設創意設計範疇的“優秀文產企業獎”及文化展演範疇的“優秀文產項目獎”。創意設計範疇的“優秀文產企業獎”獎勵具良好財政營運實力及產業化程度較高的創意設計企業,而文化展演範疇的“優秀文產項目獎”獎勵市場發展潛力較高,成功建立澳門品牌的文化展演項目。申請“優秀文產企業獎”的企業須屬創意設計範疇,於2016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成立,並於2017-2019年期間持續營運。文化展演範疇“優秀文產項目獎”的申請對象包括企業、個人及社團,其需於2017年至2019年期間,以同一節目進行5場或以上的舞台演出,並公開售票。

“優秀文產企業獎”的獎勵名額最多10個,設有蓮花金、銀、銅獎各1名,獎金依次為50萬元、30萬元及20萬元(澳門元,下同),優異獎設有名額7個,各獲獎者可獲10萬元獎勵金。“優秀文產項目獎”按企業、個人、社團作分組獎勵,每組分別設有荷花金、銀、銅獎各1名,獎金依次為50萬元、30萬元及20萬元,各組設有優異獎名額7個,各獲奬者可獲得10萬元獎勵金。每組的獎勵名額最多10個。

文化產業基金共收到20間企業申請創意設計範疇的“優秀文產企業獎”及6個項目申請文化展演範疇的“優秀文產項目獎",經初步分析後,將23個合資格的申請卷宗送交獎勵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獎勵評審委員會由本澳、內地及香港的專業人士組成,成員由社會文化司司長委任,包括︰陸波、葉兆佳、王世民、蕭志偉、何少金、徐秀菊、王英偉、蔣瀟玲、向勇、莫健偉、傅月美。

獎勵評審委員會邀請申請者分別於2021年2月27日及3月27日出席評審會議,進行答辯,並按照文化展演範疇“優秀文產項目獎"的原創性及文化內涵、經濟效益、對產業推動作用及社會效益、塑造品牌作用等四項評審標準,以及創意設計範疇的“優秀文產企業獎”有關企業的成長、創新性及影響力等三項評審標準,進行審議及評分。

獎勵評審委員會建議文化展演範疇的“優秀文產項目獎”獲獎的項目共4個,包括:企業組的荷花銀獎及優異獎各1個、社團組的荷花銅獎及優異獎各1個;並建議獲創意設計範疇的“優秀文產企業獎”的企業8間,包括:蓮花銀獎及銅獎各1個、優異獎6個。按文化產業獎勵申請規定,倘沒有符合資格的獎勵對象,有關獎項從缺。

根據第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文化產業獎勵規章》,如任何實體或個人對有關獲獎者建議名單有異議,請於公佈之日起十五日內透過書面向文化產業基金提出。

有關“文化產業獎勵”建議獲獎名單的公佈,請參閱文化產業基金網站(www.fic.gov.mo)。如有查詢,請聯絡文化產業基金項目資助輔助中心曾先生(電話:89850804)、李小姐(電話:89850895),或透過傳真(28501010)及電郵(cafp@fic.gov.mo)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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