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諮詢
報告已公佈
《城市規劃法》草案及配套法規構思諮詢
完成諮詢,報告已公佈
諮詢期
2012年4月25日
至
2012年6月8日
2012年4月25日
至
2012年6月8日
概要
為完善本澳城市規劃法律體系,城市規劃法工作小組在已完成的多項研究基礎上,結合社會意見,提出《城市規劃法》草案及配套法規構思,包括:法定城市規劃的等級與類別;建立編制、檢討、修改的規範程序;建立制度化公眾參與機制,設立城市規劃委員會;城市規劃必須公佈,提高透明度;設立嚴謹機制,城市規劃非經法定程序不可隨意修改。
《城市規劃法》的起草、立法工作一直備受社會關注,建立完善、規範、透明的城市規劃體制對推動澳門發展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更好落實區域合作,構建多元、和諧、宜居社會具有積極意義。工作小組結合社會意見及專家研究,就相關規範提出構思,包括:明確城巿規劃的目的是提高居民生活質素、促進城巿和諧及可持續發展、保護文化遺產及活化其周邊區域、改善居住環境、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維護生態環境平衡,並應遵循保障公共利益、平衡公共利益、可持續發展、保護環境、透明及促進公眾參與、法律安定性、公開等原則。
文件
活動資訊
諮詢會
第一場
- 時間:2012年5月5日下午三時正
-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電力公司大樓對面)5樓多功能廳
第二場
- 時間:2012年5月19日下午三時正
-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電力公司大樓對面)5樓多功能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