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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CL

勞動債權保障基金

監督

經濟財政司


職能

旨在為僱員提供第10/2015號法律《勞動債權保障制度》規定的保障,並承擔相關的負擔。


性質

具有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權的公法人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黃志雄

聯絡資料

地址
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勞工事務局總辦事處

電話
(853)2871 7822

傳真
(853)2852 5934

網址
http://www.fgcl.gov.mo

電子郵箱
info@fgcl.gov.mo


組織法例

第24/2015號行政法規
(2015年12月2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勞動債權保障基金。

第24/2023號行政法規
(2023年7月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第24/2015號行政法規《勞動債權保障基金》。


職責

勞動債權保障基金旨在為僱員提供第10/2015號法律《勞動債權保障制度》規定的保障,並承擔相關的負擔。


基金運作

勞動債權保障基金由一行政管理委員會管理。

行政管理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其中兩名成員分別為勞工事務局局長及財政局代表,並由前者擔任主席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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