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1名本澳外地僱員因曾接觸廣州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 須接受醫學觀察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公佈,1名本澳外地僱員因曾接觸廣東省廣州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須接受醫學觀察。

根據粵澳聯防聯控機制,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昨(16)日下午通報衛生局,根據廣東當局的追蹤,1名本澳外地僱員於6月4日曾在內地與廣州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在同一電訊公司逗留,而被列為次密切接觸者。

衛生局收到通報後已立即進行調查,根據調查,該本澳外僱為33歲男性,於6月3日自駕回廣州市南沙區家中,6月4日在南沙區某電訊公司與廣州1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有共同軌跡,至5日經珠海回到澳門。該人士於澳門一家園林公司工作,工作地點主要在戶外或山上,除同事外,不接觸其他人士。衛生局已於昨(16)日晚安排該人士在仁伯爵綜合醫院特別急診接受新型冠狀病毒核酸和血清抗體檢測,結果呈陰性,並於隨後送往公共衛生臨床中心接受醫學觀察至最後接觸密切接觸者達 14 天。而作為防範性措施,當局已即時安排與該人士有較多接觸的同事和宿舍同住者接受核酸檢測,結果均呈陰性。

衛生局強調,該名人士僅被內地列為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至今其核酸檢測仍為陰性,其感染風險不高,對本澳帶來風險不大。

查看圖庫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