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獲發聲明書前,必須遞交以下文件以便取得汽車檢驗中心之技術意見:
1. 申請信函
2. 提交損壞發動機相片或損壞馬達檢驗報告
3. 提交新發動機或馬達技術資料及相片
4. 個人身份申請須提供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張(出示正本,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亦可透過一戶通以電子方式出示)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櫃檯辦理
1.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一樓I區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4. (路氹城)汽車檢驗中心
地址:路氹城駕駛學習暨考試中心側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澳門元 120圓
付款方式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審批所需時間
15個工作日內發出進口聲明書。(服務承諾)
註:以收齊文件日起計。
備註/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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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範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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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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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電話:(853)8866 6363(交通事務專線)
傳真:(853)2875 0626
電郵:info@dsat.gov.mo
網址:www.dsat.gov.mo
創業及營商
進出口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