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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管會呼籲候選組別須依法進行宣傳


第六屆澳門立法會選舉禁止宣傳期已於8月3日凌晨零時開始。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今(4)日表示,至今收到有候選組別未有依照選管會指引,沒有刪除一些涉及違規宣傳的資訊。選管會再次呼籲,候選組別必須依法進行競選宣傳。

選管會和廉政公署下午合辦“立法會選舉制度講解會”,向候選組別講解《選舉法》內的申報義務,並解答候選組別代表的問題,講解會由唐曉峰和廉政專員張永春主持。

唐曉峰會後接受傳媒訪問時透露,有2至3個候選組別,未有在禁止宣傳期完全刪除涉及違規宣傳資訊的反映;選管會已通知相關組別,要求對方解釋原因,倘選管會未有收到解釋或認為解釋不合理,便會依法處理。他指出,選管會在本周二已向候選組別代表說明了有可能構成違規宣傳的情況,包括能夠展示提名委員會或暗示選民支持候選人等資訊,都需要刪除。

至於網絡宣傳是否納入申報內容,唐曉峰解釋,法律沒有規範哪一類的競選宣傳活動,但只要內容涉及競選宣傳,便需要依法申報。

張永春向傳媒表示,候選人及法人依法進行申報義務,有助市民及傳媒協助監察,如發現有疑似賄選行為,可致電舉報熱線。他又指,至今收到67宗有關選舉的投訴,當中包括疑似賄選、其他嚴重選舉犯罪行為,廉署會依法跟進及調查,相信《選舉法》第75條-E的特別合作義務的條文,能解決行使調查權時出現的掣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