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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委會向選民保證:投票絕對保密


立法會選舉委員會今(二十三)日巡視票站設施,向傳媒介紹投票日安排。主席馮文莊呼籲參選組別按照選舉法規定,在冷靜期內停止所有宣傳活動,並再次向選民保證,投票是絕對保密的。 馮文莊透露,為方便選民投票,選委會已與本澳兩家巴士公司達成協議,投票當日,自早上九時至晚上八時,市民憑選民證可無限次免費乘搭任何路線巴士到各投票地點投票。 對於有組別擬在選舉日安排車輛接送選民 / 員工到票站投票,馮文莊重申,選委會不反對有關團體提供交通工具以方便選民投票,但必須是非強迫性的、不能因此要求選民申報選民證號碼及投票地點、投票前後均不能提供餐飲、也不能附帶任何直接或間接利益、亦不得在交通工具內外任何位置顯示參選組別之數字、名稱、簡稱或標誌。 他強調,違反上述條件為選民提供所謂接送服務,皆觸犯《選舉法》第167條之「賄選罪」。 立法會選舉活動在今日午夜十二時進入冷靜期,所有參選組別及助選人員必須按照選舉法規定停止宣傳活動,除可保留說明地點性質的競選總部及分部招牌,以及張貼在選委會宣傳板的海報外,其他在公開或半公開場合展示、可識別參選組別的海報、宣傳品、標誌、數字或顏色,必須拆除,含政綱介紹的網頁亦必須取消。 馮文莊補充,由於颱風關係,若選委會提供的宣傳板有可能構成危險,亦將拆除。他指出,按照現時所得資料,投票日運作將不會受颱風影響,但選委會仍繼續密切留意颱風動向,若因天氣關係須改變選舉日安排,必定會即時透過傳媒及各種途徑讓公眾知悉。 對於有組別在報章刊登的商業廣告,馮文莊表示,選委會已發信予該組別,明確指出其較早前在報章刊登的廣告,已觸犯選舉法規定。 就有組別正籌備在宣傳期過後,利用澳門以外的傳媒機構繼續進行宣傳活動,馮文莊稱,選委會已知悉並作出鄭重聲明,明確指出所有有意成為議員的參選人,都應尊重及遵守選舉法之規定。若有關人士利用法律受「地域原則」限制,不能跨域適用的灰色地帶,借助澳門地區以外之媒體進行宣傳,選委會表示遺憾,這種行徑明顯製造一個不平等之選舉環境。 關於投票日的秩序問題,馮文莊表示,由於選民人數、參選組別及駐站代表均有所增加,選委會已訂出一系列措施,並要求票站協調員嚴格執行。他強調,選委會已有緊急應變方案,絕不容許任何衝擊工作人員、擾亂會場或正常投票秩序的行為發生,確保選民投票過程暢順。 被問及未來會否以身份證取代選民證進行投票,馮文莊重申,選民證是澳門選舉歷來沿用的制度,選委會既無制訂法律的權責,也非常設機構,在選舉工作完成後九十日便會解散,因此修訂有關法律的工作,將留待有權限的機關處理。 馮文莊再次向選民保證,所投的選票絕對保密,除投票人外,絕對不會有其他人士知道。任何聲稱有方法或途徑知道選民選擇的言論,絕屬欺騙,他叮囑選民切勿誤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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