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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選活動期明天開始,宣傳啟動由選委會主持


3月5日第3/2001號法律通過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第75條規定:“競選活動期是由選舉日前第十五日開始至選舉日前第二日午夜十二時結束”。基於此,參與第三屆立法會選舉的所有直選和間選的候選名單,可自明天(2005年9月10日)凌晨零時開始正式開展包括宣傳在內的各項競選活動。
為標誌本屆立法會選舉競選活動期的開始,立法會選舉委員會明早10時半將假議事亭前地舉辦題為“2005年立法會選舉宣傳啟動日”的活動,除為2005年立法會選舉宣傳啟動日紀念封舉行發行儀式外,亦會為早前立法會選舉海報設計比賽進行頒獎。此外,所有18個參與直選的候選名單亦將參與是次活動並以不同形式向市民介紹參政理念和政綱。 是次選舉宣傳啟動日活動的會場將設有廿餘個攤位,除所有候選名單的攤位外,亦設有立法會選舉委員會攤位及廉政公署攤位,向選民傳遞選舉的訊息。此外,郵政局設有攤位免費向市民派發 “2005年立法會選舉宣傳啟動日紀念封” 並加蓋郵戳。 立法會選舉委員會早前舉辦了“立法會選舉海報設計比賽”,有關得獎作品亦將於明天在會場內展出。 立法會選舉委員會歡迎全澳市民共同參與是次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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