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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暫時中止批准經營氹仔至香港客運服務決定的事宜


較早前,西北航運快線有限公司向中級法院要求中止政府批准金光噴射飛航(澳門)有限公司經營氹仔至香港海上客運服務決定的效力,對此,政府以書面說明理由,認為暫時中止有關行政行為效力將會嚴重損害公共利益。 政府今天(星期一)接獲中級法院通知有關卷宗裁判書製作人的裁判,由於其不同意政府所援引的理由,故宣告有關執行行為不產生效力;換言之,維持暫時中止有關行政行為的效力。為此,政府已將法院裁判通知金光噴射飛航(澳門)有限公司。 由於要求中止批准氹仔至香港海上客運服務決定的效力的卷宗仍在進行中,故現階段政府會等待中級法院的裁決,以便作出相應跟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