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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年起發放「敬老金」


特區政府將在今年十月開始,為年滿六十五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發放每年一千二百元的「敬老金」,約有四萬名長者受惠。 行政會審議了「敬老金制度」行政法規,由今年八月一日開始生效。發言人唐志堅表示,設立「敬老金制度」是為了體現對長者的關懷,弘揚敬老的美德。凡在申請當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年滿六十五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每年可獲發一千二百元「敬老金」,金額可由行政長官透過批示調整。 「敬老金」每年三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接受申請,十月至十一月發放,將隨受益人死亡而終止,但不影響當年「敬老金」的發放;受益人的配偶、血親屬、事實婚姻關係人、照顧受益人的機構等,必須將事主身故的消息知會社工局,不正當支取「敬老金」將被要求退款,還可能負刑事責任。同時,民事登記局亦須將年滿六十五歲的死亡登記通知社工局。 「敬老金」一次申請,終生有效。申請人須填寫專用表格,連同身分證影印本交社工局,亦可以透過聲明書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申請人若在澳門以外的地區居住,每年須提交由居住地有關部門或認可機構簽發的生存證明,或每年親身到社工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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