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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民登記中止期內遺失選民證者仍能參與選舉活動


由於本年9月25日將舉行第三屆立法會選舉,因此所有有關自然人、法人選民登記的申請書(格式一及格式六),包括新登記、更改資料或要求補發《選民證》的申請,已於5月29日開始暫緩處理,直至選舉結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後才會恢復。換言之,選民登記中止期內選民發現遺失《選民證》而要求補發的申請只能暫緩處理,預料十月初才會恢復。 行政暨公職局強調,《選民證》只是選民完成登記程序的一個表示,它不是行使投票權或參與各類選舉活動的唯一或必要的證明文件。 遺失《選民證》者不影響投票權
如果遺失《選民證》的選民欲於9月25日行使投票權,只需在投票當日帶同自己的身份證明文件到行政暨公職局設於投票地點入口附近的輔助中心,即可馬上獲發一份投票證明,並據此在相應的投票分站內行使投票權。如果選民辦理登記時要求以郵遞方式收取《選民證》,但因各種原因而未能收妥《選民證》,亦可以相同方式領取投票證明和行使投票權。 行政暨公職局指出,不少選民辦妥登記後一直沒有領取《選民證》,這包括2001年現行《選民登記法》生效後前後依法辦理選民登記或因符合現行《選民登記法》而自動換發了新式樣《選民證》但沒有領證的選民,其《選民證》一直備妥待取,只是選民因手上沒有《選民證》而誤認自己遺失了《選民證》。因此,行政暨公職局呼籲所有選民可透過電話語音熱線查詢自己的《選民證》的狀況、《選民證》是否已經寄出或備妥待取。 遺失《選民證》者亦可代表法人選民行使投票權
8月11日前,各已登記的法人選民須向行政暨公職局遞交《法人選民投票人名單登記表》,以明確代表有關法人行使投票權的自然人的身份。由於部份人士同樣出現遺失《選民證》的情況而無法在有關表格上填寫《選民證》的號碼,因此,行政暨公職局將接受此等人士提供正確的身份證編號,然後由行政暨公職局進行核對及代為填寫《選民證》的號碼;但行政暨公職局提醒所有法人選民:代表法人選民行使投票權的人士必須是已登記的自然人選民而且不得同時代表一個以上的法人選民在間接選舉中相同或不同的選舉組別內投票,如果法人選民提供的投票人名單不符有關規定,將會影響法人選民行使全部的投票權。 遺失《選民證》者亦可參選組織提名委員會
近日有意參與立法會直接選舉的人士正積極組織由300至500 名自然人選民組成的提名委員會,由於個別人士因遺失了《選民證》以致未能向提名委員會提供《選民證》的號碼和參與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因此,行政暨公職局特別提醒有意參與直選提名委員會的人士,只要其確實自己是已登記的自然人選民,便可以在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名單上簽署,惟必須提供正確的身份證編號以便核實其身份。 除選民本人外,行政暨公職局不提供《選民證》的號碼
雖然不少選民反映各種不同的遺失《選民證》的情況,但行政暨公職局只向親臨該局的自然人選民提供自己的《選民證》的號碼,以免選民登記的資料在選民非自願的情況下被使用。 最後,行政暨公職局提醒有意參與第三屆立法會選舉活動的人士:無論直選或間選,提名委員會應最遲在8月6日下午六時或以前透過書面信函通知行政暨公職局以確認本身的合法存在。提名委員會的合法存在被確認之後,隨即可以提出候選名單和政綱,而候選名單和政綱最遲須在8月11日下午六時或以前提出。提名委員會的受託人向行政暨公職局提交上述文件前,可以預先致電9871704預約,以便獲得最佳的安排和配合。 有意參與立法會選舉的人士,除可從立法會選舉網站(http://www.el2005.gov.mo/)查閱和下載選舉程序中所需的指引、表格和樣板文件外,還可致電9871704向行政暨公職局提出諮詢和尋求技術支援。 為方便社會各界參與選舉程序內的各項活動,即日起行政暨公職局統一對外辦公時間:逢星期一至五,每日早上九時至下午六時,中午不休息。辦公時間內,仍未領取《選民證》的自然人選民,亦可親臨選民登記的服務櫃檯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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