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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與金光噴射飛航簽署批給合同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今早(29日)與金光噴射飛航(澳門)有限公司簽署了澳門氹仔客運碼頭與香港之間的海上客運服務營運批給合同。
簽署儀式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舉行,由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代表特區政府與金光噴射飛航簽署批給合同,有關合同由明日起生效,為期20年。
按照合同要求,金光噴射飛航(澳門)有限公司須在2007年年底前每日最少提供30個往來港澳的航班,至2008年9月底前每日提供最少80個航班。
特區政府可於2012年對批給合同進行中期檢討,以配合屆時海上客運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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