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多個行業、從事貴重物品交易活動的人士今天(9月20日)下午出席了由經濟局舉辦的諮詢會,為制定《預防清洗黑錢及資助恐佈主義犯罪指引》提供意見。 在諮詢會上,經濟局代表向與會人士詳細介紹了《預防清洗黑錢及資助恐佈主義犯罪指引》草案的具體內容和操作程序。按照草案規定,經營貴重物品交易的商戶,只要其客戶以現金作支付且交易金額超過五萬澳門元或等值外幣,必須履行識別客戶的義務。有關識別文件須自交易進行日起計,保存至少五年。若商戶認為有人在交易中實施清洗黑錢或資助恐怖主義犯罪,應在兩個工作日內通知金融情報辦公室。 上述業界人士欲對《指引》草案提出意見,請於9月30日前登入經濟局綱頁(http://www.economia.gov.mo)在「聯絡我們」欄目或傳真至712-556發表意見。 此外,經濟局明日(9月21日)下午三時至五時假座澳門上海街175號中華總商會大廈四樓會議室舉辦另一場諮詢會,是次會議諮詢的對象主要是從事不動產交易活動人士。 按照第2/2006號法律關於《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第六條第(四)項規定,從事不動產交易活動人士包括:從事不動產中介業務,或從事購買不動產以作轉售的業務的實體。 歡迎業界人士踴躍參加。如有查詢,請於辦公時間致電5972-379經濟局工商業稽查處蕭小姐,或傳真712-556報名留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