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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持續檢討完善公共財政管理制度


財政局局長劉玉葉回覆立法議員區錦新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從不間斷對公共財政管理制度進行檢討和完善,其中,檢討公共財政制度法律法規已列入《2007-2009年度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規劃的工作,該局將按計劃執行和完成有關工作。 她指出,該局繼續積極檢討和分析公共財政管理所面對的各種困難和問題,並將適時地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修訂,為推動澳門經濟發展和完善公共財政管理創造更好的條件。 回覆中提及,為進一步加強對公共財政資源的運用和監察,特區政府於2007年度實施了新的公共財政管理制度(第6/2006號行政法規),以有效地完善特區政府對各級部門機構及自治實體的財政管理和監督,從而確保公共財政資源得到最有效的運用。 此外,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回覆區錦新另一份質詢時重申,特區政府正按計劃籌建的分區“市民服務中心”及“政府資訊中心”,並結合網上電子服務,將構建成一個高效、優質的公共服務網絡。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578/III/2006、607/III/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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