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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積極構建完整公共民生服務網絡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分區“市民服務中心”及“政府資訊中心”的設立,結合網上電子服務的提供,再加上民政領域各區服務站的功能配合和互動,將逐步構建完整的公共民生服務網絡。 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的書面質詢時指出,民政總署近年不斷致力優化跨部門轉介機制,強化各部門間的合作。當遇到影響民生的複雜個案時,如樓宇內渠道淤塞和環境衛生等問題,該署除與衛生局、土地工務運輸局等政府部門合作處理外,亦會與社團、坊會、大廈業主委員會和居民一起尋求解決方案,透過結合民間及政府力量,達至有效利用不同資源,共同改善社區環境的目標,並藉此鼓勵居民主動關心社區情況,加強社區內的團結及合作。 她表示,2007年行政法務範疇施政方針中提出,特區政府將推動政府服務向地點分區化、服務集中化的跨部門“一站式”方向發展,落實“政府資訊中心”,及分區“市民服務中心”的設立。 分區“市民服務中心”,將負責執行跨部門及跨範疇的一站式綜合服務體系,逐步把涉及民生及經濟領域的公共服務有機整合,向市民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政府資訊中心”的設立,將加強部門間在處理投訴上的溝通合作及協調作用,使繁複個案或跨部門投訴個案等能更有效地處理和跟進,並主動分析一些普遍性問題和提出方案,有需要時將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跟進和逐步完善相關問題。 此外,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回覆議員陳明金的質詢時表示,澳門特區政府現設置的委員會主要包括履行政府內部協調及統籌功能的組織、及發揮公共政策諮詢功能的組織兩種。直至2007年9月,上述發揮公共政策諮詢功能的組織共有28個,當中有92人同時擔任兩個或兩個以上諮詢組織的委員職務,其中,政府人員為33人,社會人士為59人。 有關組織的委員由政府人員及社會人士組成,出任及甄選方面,政府人員主要為相關部門的當然代表(通常為局長)或派出的代表;社會人士包括個人代表及社團代表,前者主要為“公認的”、“在相關領域享有聲譽的”或“有功績的”等之專業人士和相關業界人士,並主要由相關政府部門推薦或行政長官直接遴選。至於社團代表的委任則以社團為委任單位,其代表主要由社團內部協商方式產生。 特區政府透過委任同一委員參與不同諮詢組織,以期提高政策的宏觀和跨範疇思考,亦有助不同諮詢組織意見的交流互動。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283/III/2007、256/III/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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