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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澳門社會和諧的後盾


行政長官何厚鏵今(17)日主持2007/2008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他在致辭時強調,法治是現代社會發展的基石,是居民權利得以保障的支柱,是澳門社會得以和諧的後盾。 2007/2008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今日下午在文化中心舉行,行政長官何厚鏵、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檢察院院長何超明及澳門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在典禮上致辭。特區行政會委員、主要官員、立法議員、各級法院法官、檢察官、法律界人士等出席。 行政長官表示,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無論行政、立法、司法三大系統,都有必要、有義務提升對法治、依法、守法的認識。從澳門特區的整體角度而言,法治精神不僅在建制內要弘揚,在建制外,由社會的個體以至整體,局部以至全局均有必要進一步弘揚法治精神。這不僅只從依法、守法的角度出發,還蘊含著整體社會的軟、硬體,均應與時並進、破舊立新、相互促進,以確保澳門特區的穩定繁榮及可持續發展。 在過去、現在和將來,特區政府會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依法施政,維護居民行使法律賦予的各項權利,遵守法律確立的權力劃分與權力限制原則,以確保澳門特區司法機關的法官們和檢察官們依法履行自身的職責,以確保《基本法》所體現的核心精神獲得全面的貫徹,以確保“一國兩制”這個偉大的方針在澳門成功實踐。 岑浩輝表示,在過去一年,儘管社會整體形勢急劇轉變,各級法院受理的案件無論從數量上、複雜程度上均有所增加,各級法院司法官和司法輔助人員都能夠堅守崗位,以堅毅的意志和無私奉獻的精神,不但確保了各級法院的正常運作,而且所審結的案件是歷年來最多的。同時,司法獨立、不偏不倚的原則和精神繼續得到維持。司法領域也面臨著法官人數嚴重不足、法院設施的改善仍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法律專業團體的功能未能有效發揮、高素質法律人才仍然欠缺等困難和挑戰,如不加以重視和切實予以解決,那麼在未來幾年,司法運作的滯後有可能成為社會向前發展的阻礙力量,其司法保障功能也有可能得不到及時、有效的發揮。 何超明表示,檢察院在法庭上代表澳門特區,維護合法性,監督法律實施,在過去一年中承擔了大量的工作。全年共參與行政、稅務、海關等領域的司法訴訟共計46宗,派出代表參加41項政府大型公共工程、物料採購的公開招標。在法定的期限內處理了超過1000宗的各類上訴案件,並協助市民依法申請司法援助共計300餘項。在下一個司法年度,檢察院將探索改革與提高的道路,務求通過制度的革新,使檢察工作有一個新的發展;嚴格依法辦案,保證法律適用的一致性;加強和改進檢察官委員會的工作,強化職業道德,廉潔意識,提升專業水準。 華年達表示,經濟和社會快速且可持續發展在澳門正逐步得到驗證,這是澳門特區政府在市場經濟架構內,運用《基本法》、“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的原則,作出正確且富有策略性選擇的結果,反映了社會大眾對建立在以法律至上為基礎的管理部門和機構的普遍信心,也說明這是對複雜的社會關係和對人民大眾日益追求生活品質呼聲的回饋需要的一劑良藥。但必須看到,遲到的正義不再是正義。司法體系正面臨著結案率下降、待審案件數量上升、審判聽證排期時間過長、司法裁判的品質無法保障等問題。相信特區政府能夠找到解決辦法,以防止情況的進一步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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