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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依法規管業界


旅遊局表示,該局作為發牌及監管機關,一直依法監管規範旅遊行業,以確保行業健康發展。 旅遊局代局長文綺華回覆立法議員關翠杏有關「澳門遊」地接社向內地組團社提供「負團費」,以及有關違規經營對行業發展的影響的書面質詢。 文綺華在回覆中指出,商業活動,尤其是旅遊業界的業務發展和收費,均由市場主導。旅遊局作為發牌及監管機關,一直採取嚴謹的發牌措施,並對業界進行定期及突擊巡查,以確保行業得以健康發展。旅遊局依法監管規範旅遊行業,當發現違規情況,亦即觸犯經第42/2004號行政法規修訂的11月3日第48/98/M號法令的情況時,必會依法提起制裁程序。 同時,澳門特區政府旅遊部門長期與國家旅遊局保持密切的聯繫,每年定期舉行工作會議,就澳門旅遊業存在的問題,向國家旅遊局作詳細的報告,特別是行業管理的問題,希望從多方面聽取國家旅遊局的寶貴意見及指導工作。 今年6月中旬,國家旅遊局在與澳門旅遊局的定期磋商會議中指出,旅遊業界的零團費、負團費等問題,確實在部分地區存在,現時國家旅遊局正進行專題調查研究,希望通過法律手段以及引導和教育遊客理性消費兩個方面解決,並透過加強區域合作,協調旅遊業相關系統,解決業內存在的問題。澳門旅遊部門將積極配合國家旅遊局的指引,做好各項工作。 另外,旅遊局與旅遊發展輔助委員亦會向國家旅遊局反映澳門旅遊業界的問題,同時促進業界的內部監督與自律,確保旅遊市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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