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務運輸局代局長李燦烽表示,當局方知悉有渠務問題時,工作人員會於7個工作日內前往受影響地點作首次檢查。若能順利進入被懷疑漏水單位,工作人員將同時測試供水或排水管道。 李燦烽在回答立法議員吳國昌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工務局人員倘未能進入有關單位,局方將通知單位的業權人,以便進入單位內檢查。 他又透露,面對極大量的投訴,局方自2005年起啟動了新的工作分類機制。按塞渠漏水的嚴重性歸類,優先處理會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衛生的個案。 李燦烽表示,經局方人員定期巡查發現或被投訴並經核實的非法工程,尤其是會對居民和行人生命安全構成即時危險的僭建物,局方會馬上勒令有關的業權人進行清拆;如無法聯絡業主,會先由工務局處理,隨後會向業主追收拆卸工程的費用。工務局亦會透過不同渠道,持續進行關於打擊非法工程的宣傳,加強公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