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管理局局長陶永強表示,在促進及不妨礙良性競爭的前提下,電信服務營運商的基本服務及收費必須經政府批核,一些優惠計劃亦需事前獲審批,並會對違規情況作出警告或處分。 陶永強在回覆立法議員李從正的書面質詢時指出,局方一直密切監督營運商的各項投資計劃,致力使其在網絡容量、技術更新、服務質量等方面達到國際標準,亦有責成有關營運商針對本澳個別急促發展的新城區,制定具前瞻性的發展計劃。 他強調,電管局一直緊密跟進網絡安全的技術發展,如有需要,將對有關網絡犯罪的立法工作提供支援。另外,也會向市民加強推廣網絡安全的基本知識。 至於中長期計劃,陶永強透露,將由電管局人員及透過適合的顧問公司,針對個別專題作出研究,特別是引進新電信服務、新技術及新經營者,致力創造一個具良性競爭、多制式和技術、服務多元化的環境,為市民提供更多選擇和更廉價優質的電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