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經徵詢勞工事務局、治安警察局、經濟局及海關意見後,分別回覆了立法議員關翠杏及區錦新就輸入勞動力與進口髮菜問題所提出的書面質詢。 陳麗敏指出,本澳輸入勞動力的大前提,是按照第4/98/M號法律《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第九條“在同等成本及效率的工作條件下,當沒有合適的本地勞工或勞工不足時,方能僱用非本地勞工”,勞工事務局對所有輸入勞動力的申請均謹慎處理。 同時,根據第4/2003號法律《入境、逗留和居留許可制度的一般原則》第八條第五款“如聘用具特別資格的外地勞工有利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經聽取有權限許可聘用外地勞工的實體的意見後,可批給該勞工家團成員與該勞工聘用期限相同的逗留許可”,勞工事務局在綜合各種因素後,向治安警察局提出意見,作為該局審批的參考。 治安警察局資料顯示,至2007年3月30日,經由第49/GM/88號批示核准在本澳工作的外地勞工有19,316人,當中家庭傭工佔8,553人;申請家庭團聚逗留的個案有678宗,成功獲准的有441宗,人數為1,136人。 另外,根據6月23日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的規定,髮菜的進口以申報為之即可。目前本澳銷售之髮菜,除可能為早年正常進口之存貨外,亦可能為香港進口而原產地為中國內地之存貨。根據海關資料,2006年以這種形式進口本澳的髮菜約3,936公斤。經濟局稽查人員已加強巡查活動,如發現不明來源髮菜在市場上出售,按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罰。 ※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
編號34/III/2007,62/III/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