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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設「立法意見專欄」諮詢民意


政府最近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2007-2009年度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時強調,在推行法制建設計劃方面,政府會提高法規擬訂及諮詢工作的透明度,推動社會及民間更多、更廣泛的參與,讓法規在廣納民意智慧、取得社會普遍認同的基礎上完成擬訂,藉此提高其認受性、權威性、嚴謹性、適應性,令法規在生效後能發揮真正的成效,切實回應現實環境的需要及適應改變。為貫徹上述理念,政府開闢了一個讓公眾參與法律改革工作的新渠道,進一步拓寬諮詢民意的方式―― 在「澳門法律網」增設「立法意見專欄」,鼓勵廣大的市民從法律專業或以法規使用者的角度多提意見及建議,以確保法規與時並進及符合社會整體利益。 自2007年8月1日起,市民可透過澳門法律網(www.macaolaw.gov.mo)網頁內的「立法意見專欄」,發表任何有關立法的意見,包括對現行法規的實施情況,需要檢討、完善或廢除的法規,甚至立法項目的應否設定等發表意見和提出建設性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