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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塔式起重機進行高空運輸和吊重的安全措施


現時本澳多個大型基建和私人投資項目均已相繼展開,建築地盤大多使用塔式起重機作為主要的高空運輸和吊重作業。鑑於使用上述起重機械所導致的意外時有發生,為此,勞工事務局呼籲本澳各承建商、僱主和相關從業人士,在使用此類起重機械時,需特別注意安全及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並應按照本澳法令第44/91/M號《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中對起重機械操作和使用的規定,當中包括起重機械的固定、維修、檢查和檢驗等。尤以在吊重時對人及物的保護,包括在行人經常往來的地方升降重物時,四周應加上圍欄,方可進行吊重工作,如負重物的體積或其他因素無法執行上述規定,承建商及具資格人士應採取措施,以便行人及車輛改道,或於運作時禁止行人或車輛通過,確保吊運期間的安全性。而有關使用和操作塔式起重機須注意下列的安全措施:
1. 塔式起重機須依照原廠設計規定進行安裝,強度計算應由具資格人士按起重機相關的標準進行檢驗及測試,安裝時亦需考慮風力負荷,確保超重指示器已安裝好;
2. 提供安全的升降途徑,確保吊運路線不會碰撞任何障礙物,並且確保操作員視野清晰,並應在一名訊號員的指揮下升降貨物;
3. 參閱原廠附有的安全吊重圖表,留意吊臂的操作安全半徑是否符合安全吊重規定;
4. 吊運路線不可在建築物、車輛或其他人士之上經過;
5. 吊運時應以較慢速度移動以確保物件的穩定性;
6. 起重機械只限作垂直升降重物之用,當重物被吊起懸空時,操作員不可離開崗位;
7. 下班前應將吊鈎升至最高及將吊臂縮至最短,確保關閉電源後,方可離開;
8. 在惡劣天氣來臨時應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如塔節螺栓、基礎螺栓加強固定,並增加側撐數量,增加塔身穩定性及加強配重及相關吊重裝備之固定,以防遭強風吹離墜落造成意外;
9. 當遇到強風或颱風時,應將吊臂轉動到背向颱風方向及將制動器鬆開讓吊臂可自由轉動;在復工前,須由具資格人士檢驗塔式起重機並作詳細紀錄,同時經測試確認一切操作正常及安全後,方可使用。
承建商、僱主和相關從業人士須預先制定好使用和操作塔式起重機的安全工作指引,告知相關工作人員並督促其嚴格遵守,共同締造高空吊重的工作安全,並將有助預防工作意外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