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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暨公職局續辦中、高級公務員基本培訓課程(葡語班)


在本年五月中舉行的第一班“中、高級公務員基本培訓課程(葡語班) ”結束後,行政暨公職局與中國國家行政學院繼續合辦第二班課程。該課程是澳門特區政府其中一個重點培訓項目。繼2003及2004年完成了19班“中、高級公務員基本培訓課程”(普通話班)後,將於本年開辦3班葡語班。 課程對象為澳門特區以葡語為母語的中高級公務員,培訓目的是透過安排學員赴中國國家行政學院接受培訓以及進行實地考察,使特區政府的中、高級公務員對中國的國情、經濟發展及中國的基本政治制度與政府改革等方面,有較深入的認識,以及加深瞭解“一國兩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班的學員早前已在澳門完成第一階段的基本法研習班後,於7月3日至10日期間前往北京修讀第二階段。 參加是次培訓課程共有29名來自21個不同部門的澳門特區政府的主要官員辦公室顧問、領導及主管級人員。課程學員於今(22)日向代理行政長官陳麗敏辭行,由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張翠玲主任代表接見。張翠玲主任與學員會面時表示,一直以來澳門特區政府十分重視對各級公務人員的培訓,並對首班“中、高級公務員基本培訓課程(葡語班) ”所取得的成效感到滿意。她鼓勵學員抓緊是次機會,努力學習,將所學到的知識技能貢獻澳門特區,並藉參加這次的培訓,加強學員間的聯繫和友誼,強化團隊精神。各學員感謝張翠玲主任的接見及鼓勵,承諾會用心學習,善用特區政府的資源,力求學以致用,為特區的發展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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