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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局提醒已登記的選民:選民登記具永久效力


自公職局推出多項關於選民登記的便民措施以來,合資格的選民辦理登記手續的積極性大增,每日皆有數以百計的選民前往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行政暨公職局總部和各流動登記站辦理相關手續。然而,行政暨公職局發現部份申請是非必要的──根據《選民登記法》的規定:選民登記具永久效力,除非已登記的自然人選民死亡或其選舉資格依法發生了改變。 基於此,公職局特別呼籲曾辦理選民登記的自然人選民,除非因更改了住址而必須通過辦理資料更新手續通知該局外,不必再次辦理選民登記。 仍然持有舊式樣《選民證》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如果仍未換領新式樣《選民證》,只需帶備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前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行政暨公職局領取新證。(建議此等人士先行致電321321查詢)
已經持有新式樣《選民證》者,除非更改了住址,否則不必再辦理任何手續。確實遺失了《選民證》者,可提出補發申請。 如果已登記的選民遺失了《選民證》,只需向公職局提出補發申請,有關手續與首次申請相同,申請人同樣須填妥《更改資料及補發選民證通知書》,然後親身或由他人代為交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行政暨公職局的接待櫃檯並提出申請即可;為了方便有意登記的居民,行政暨公職局中午維持對外辦公,接受選民登記,同時,所有流動選民登記站都接受此等申請。此外,有關人士亦可把填妥的申請書傳真至 355681,或按申請書上的圖示摺疊後郵寄至行政暨公職局,此等方法除了費用全免(免付郵資)之外,還可節省現場輪候的時間。 無論以任何方式提出的首次登記、更新資料或補發《選民證》的申請,皆必須一併遞交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澳門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影印本;此外,為免申報地址時出現錯漏,行政暨公職局歡迎居民遞交申請時一併提供載有明確住址的水、電、電話費或銀行月結單等單據的影印本。 未來一星期,流動選民登記站將繼續在下列地點提供服務,有意登記做選民的居民,以及有必要辦理與選民登記相關手續的選民,可參照有關的服務時間帶備自己的身份證明文件及載明住址的月結單據到適合自己的服務地點辦理手續: 四月二十二日(星期五) 下午三時至六時 慕拉士大馬路望廈體育館外; 四月二十三日(星期六) 下午二時至六時 氹仔花城公園旁空地(成都街); 四月二十四日(星期日) 下午二時至六時 下環街馬柯曼麗飯堂; 四月二十五日(星期一) 下午三時至六時 嘉路米耶圓形地(三盞燈); 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三) 下午三時至六時 祐漢新邨第四街休憩區; 四月二十八日(星期四) 下午五時至晚上九時 民政總署台山服務站。 免費索取選民登記表格的地點: -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 -公眾服務暨諮詢中心各流動服務地點 -身份證明局 -各公證署和登記局 -民政總署各服務地點 -山頂醫院和各衛生中心 -郵政總局及各分局 此外,居民亦可從選民登記的專題網頁:www.informac.gov.mo/re內直接下載使用。公職局除了接受網上下載的表格外,亦接受表格的影印本,辦理相關手續者只需提供必要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並在下載的表格或表格影印本上親筆按身份證上的簽名式樣簽署即可,如此可節省為辦理登記而專門前往相關部門索取表格的時間。 如有查詢,可致電該局熱線電話:321321,或瀏覽選民登記的專題網頁:www.informac.gov.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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