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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制度讓所有公務員享有退休及離職保障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今(二十三)日表示,公務員團體及公務員現時可循各種渠道,繼續向政府及立法會提出對《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法案的意見及理性表達訴求。她重申,公積金制度旨在統一公務員退休制度,讓所有公務人員均能充分享受退休及離職後的保障。 陳麗敏下午列席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會議,討論公積金制度法案。她在會後表示,與委員會進行了良好的討論,並感謝立法會再次就法案內容向公務員徵詢意見。 她指出,政府過去兩年研究公積金制度期間,不斷透過各種方式,與公務員團體及公務員溝通並收集意見;在立法會進行諮詢的同時,政府各部門現時均持續向公務員收集意見,理解其憂慮及對法案不理解之處,進而予以解釋。因此,她呼籲公務員可通過現行的多種途徑,繼續理性表達訴求。 陳麗敏強調,政府完全理解並充分研究了所有收集得來的意見,當中有合理的,或無法解決,以至不能接受的訴求,她相信大部分公務員都理解當局提出相關制度的政策,不可能純粹透過法案就能完全解決現時所有問題,公積金制度主要是對公務員離職後的利益作出保障。 她指出,對於不合理或不平衡、又或對現行退休制可能造成衝擊的訴求,當局均有充分研究及作出論證;至於所有合理、合法,可平衡利益的意見,如立法會第三常委會提出希望解決五至九職級人員的保障問題,政府均抱持非常開放的態度。她表示,不希望魯莽作出一些現時認為是合理公平,但將來可能帶出不合理問題的決定。 政府提出的公積金制度涵蓋所有公務人員,未能加入現行退休及撫卹制度的六千多名公務員將因而受惠;同時藉著新制度使公務員退休制度漸趨統一化,並在公平合理的原則下讓所有公務員在離職時均得到充分保障,故此,她期望法案能盡快通過,於明年一月一日正式實施。 她重申,公積金制度較具彈性,由公務員個人與政府共同供款,公務員無須等到現行退休制度規定的一定年期,就可於離職時取得全部個人供款,及按比率收取政府供款,讓公務員有更大自主選擇權。 對於有公務員團體將舉行靜坐等活動表達對法案的訴求,陳麗敏表示,在合法且不影響交通和他人的情況下,任何表達訴求的方式均沒有問題,但她呼籲有關人士可考慮透過現時政府及立法會等各種渠道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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