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按照本年度行政法務範疇施政方針中有關法律培訓的重點內容,繼續加強對本澳法律專業人員在法律草擬方面的培訓。培訓中心與葡萄牙天主教大學法學院合作舉辦“法律草擬及法律技巧深化課程”,課程已於今天(4日)開始,將於2月4 日結束。 自特區成立以來,特區政府一直高度重視法律培訓工作,投入大量資源致力提升法律人員的專業水平,務求加強特區法律人才的力量,加快落實特區的行政及法律改革工作。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亦積極配合,不斷為特區公務人員提供學習、進修及鞏固法律知識的機會。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主任尹思哲在開學禮致詞時表示,在培育及提升法律草擬人才能力的工作方面,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由2002年年尾至今,分別舉辦過多個以中文或葡語授課的法律草擬課程,除了在本澳進行培訓外,培訓中心亦加強與內地及國外培訓機構的合作關係,務求讓特區公務員吸取更廣泛的專業知識。特區公務員已先後前往北京大學法學院、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法學院進修法律。培訓中心這次舉辦“法律草擬及法律技巧深化課程”,目的是提高學員在法律草擬及規範性技巧、法律研究及立法方法的能力。課程由葡萄牙天主教大學法學院協助舉辦,派出四名相應課題的資深導師前來澳門授課,為期一個月,逢星期一至星期六上課,每天四個課時。葡萄牙天主教大學法學院代表Henrique Mota在開學禮上表示,葡萄牙天主教大學法學院很榮幸能與澳門特區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合作舉辦是次的課程,並希望藉著這次的合作經驗,加強日後與特區的交流和聯繫。 本課程包括“法規草擬及技巧”和“立法方法”兩個單元,其內容主要集中在立法技巧的入門概念、法淵源對法律定性的影響、解釋及填補法律漏洞、法的基本概念、行政判決與行政行為的依據;法律規定在時空上的競合、現行法律模式的法淵源、有關法律文件權能及形式的選擇:標準與限制、草擬法律文件的各項步驟、執法、修改程序、葡萄牙現今法律制度的概述和總結。 參加課程的33名學員分別來自特區政府的16個部門,包括: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行政暨公職局、法務局、民政總署、財政局、金融管理局、警察總局、海關、治安警察局、衛生局、教育暨青年局、社會工作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澳門理工學院人力資源及研究中心、立法會及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