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澳門監獄依法招聘人員


行政法務司司陳麗敏在回覆立法議員高天賜有關監獄人員待遇問題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澳門監獄一直依法招聘人員,並向所有現職人員提供法定津貼及在職意外保險;至於獄警的編制問題,已透過立法程序,送交行政會審議。 她補充,散位獄警除按公職法律制度之規定,享有各種福利和津貼外,獄方還為所有散位獄警、學警以及編制外文員,又或者是沒有選擇退休金供款之編制內人員購買在職意外保險。 招聘人員方面,自特區成立至今,澳門監獄並沒有招聘編制內文職或獄警人員;至於編制外及散位人員,獄方已成立由三位不同部門人員組成的招聘委員會,按照《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發出之指引進行。 她強調,獄方在推行改革的同時,已設立多個途徑,加強與員工的溝通及照顧,包括:員工定期可約見獄長,反映意見;「工作改善小組」每月舉行會議,加強溝通及收集意見;委派專業心理輔導員,紓緩員工壓力等。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