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衛生局接獲香港衛生署之通報,指出有效期為12/10/2007、23/11/2007及 15/01/2008的產品 "複方消屑靈 I" 經化驗後證實摻雜有西藥成份 “灰黃霉素”,根據澳門衛生局的資料顯示,此產品目前並沒有經衛生局批准進口。然而,為保障公眾健康,衛生局除密切留意其銷售情況外,現亦呼籲市民不要購買及停止服食上述產品。 “灰黃霉素” 是治療皮癬的醫生處方藥物,市民必須在醫生的指導下服用,此藥物亦可能會產生食慾不振、噁心或腹瀉等副作用。倘若市民已購買上述產品,應立即停止服用並將產品銷毀,或把產品送往衛生局藥物事務廳處理 (地址: 士多紐拜斯大馬路51號華仁中心二樓)。如有任何疑問﹐可於辦公時間致電5983523或於非辦公時間致電4997067向藥物事務廳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