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專員張裕率團於2006年5月16—20日前往菲律賓首都馬尼拉,出席“亞太地區反腐敗行動組第八次指導小組會議”;並在會上代表澳門特區政府正式宣佈加入,成為“亞太地區反腐敗行動計劃”的第26個成員。 “亞太地區反腐敗行動計劃”是各成員國/地區在落實反腐敗工作方面的一套行動策略。1999年,亞洲開發銀行(ADB)與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為推動亞太地區各國加大反腐敗力度,攜手於菲律賓首都馬尼拉舉行首次亞太地區反腐敗會議;隨後,2001年於日本東京舉行的第三次亞太地區反腐敗會議上,與會的17個國家宣佈加入正式出台的“亞太地區反腐敗行動計劃”,承諾按照該行動計劃制定的原則和標準,實施適合本國/地區實際情況的改善方案,以進一步完善自身的反腐敗工作及加強區域間的合作。 該“行動計劃”的內容包括三大支柱行動:為公共服務建立有效而透明的體制;加強反行賄受賄行動,促進業務行為的廉潔公正;以及支持公眾的積極參與。至今,“行動計劃”的成員達27個,香港和中國亦先後於2003及2005年加入。 是次指導小組會議的議程主要包括:澳門和斯里蘭卡宣佈加入,成為第26及第27個成員;各成員匯報2004-2006年優先重點改善方案的實施情況、呈交及討論2007-2008年優先重點改善計劃;就指導小組將來兩年的工作策略和計劃進行討論;並就“對公共採購中的腐敗採取的打擊措施專題研究報告”作最後修訂。 張裕表示,希望透過加入該“行動計劃”,有助與區內的國家和地區加強經驗交流和合作,並進一步完善自身的肅貪倡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