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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四月消費物價指數


根據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今年4月份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為107.55,較3月上升0.87%。錄得升幅較顯著的大類包括衣履類、交通類、康樂及文化類和住屋及燃料類,分別上升1.90%、1.79%、1.46%及1.39%,主要是夏季新裝上市,售價上升;汽油價格和電力燃油調整費隨國際油價上揚;復活節期間外遊團費上調,以及住屋租金上升所致。 另一方面,由於國際長途電話收費繼續提供優惠,通訊類的價格指數較3月下跌0.38%。 今年4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去年同月錄得6.30%的升幅。今年首四個月之平均指數較去年同期上升5.69%。截至今年4月為止,最近12個月的平均指數較前一期上升5.22%。 此外,4月份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及乙類消費物價指數分別為108.44及107.32,較3月上升0.85%及0.86%。 由今年1月開始,消費物價指數是以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為基期計算。統計暨普查局除了編制反映物價變化對本澳整體人口影響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外,亦編制甲類和乙類消費物價指數。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代表約49%住戶,每月平均開支在3,000至9,999澳門元之間;乙類消費物價指數代表約31%住戶,每月平均開支在10,000至19,999澳門元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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