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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推動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


今(12月1日)特區公報刊登第31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推動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小組),以穩定供水,提高市民節約用水的意識。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推動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有效管理澳門水資源的整體發展大綱;研究及建議由用戶群進行節約用水的活動和措施;推動節約用水宣傳活動;跟進中國內地向澳門供水的相關事務,並與相關專責小組合作,以便在出現鹹潮或其他影響供水事務的突發事件時,制定緊急應變措施;在管理水資源的公共政策方面,與其他工作小組、公共和私人實體保持緊密合作;跟進及評估澳門水資源的整體發展大綱的執行情況及結果。 小組由港務局局長擔任組長,成員包括來自港務局、環境委員會、民政總署、土地工務運輸局、新聞局、衛生局、社會工作局、政府駐澳門自來水股分有限公司及澳門自來水股分有限公司的代表。 小組組長可因應工作需要,邀請其他公共部門、公共或私人實體的代表參加工作小組會議。小組的存續期為三年,港務局負責向小組提供行政及後勤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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