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十六周年廣告創作比賽


明年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十六周年,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法務局、民政總署及教育暨青年局將繼續舉辦一系列活動,包括研討會、園遊會、基本法與特區法律問答比賽、攤位遊戲設計比賽、報章遊戲等等。為系列活動率先揭開序幕的,分別有“基本法電視動畫廣告創作比賽”及“基本法電台廣告創作比賽”,希望藉著這兩項比賽,鼓勵更多市民參與推廣《澳門基本法》的活動,並發揮創意,創作出配合主題、創意新穎的電視動畫廣告和電台廣告。 基本法電視動畫廣告創作比賽設優勝獎一名及優異獎十名。優勝獎可獲獎金一萬元及獎座,優異獎則可獲獎金二千元及獎座。基本法電台廣告創作比賽則分別設冠、亞、季軍各一名,以及優異獎十名。冠軍獎金三千元、亞軍獎金二千五百元、季軍獎金二千元,優異獎則可獲獎金一千元。除獎金外,各獎項的得獎者亦可得獎座作紀念。 兩項比賽的參賽作品數量不限,參賽者必須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並可以個人或隊際單位身份參加,如以隊際形式參加,每隊成員2至4人。
兩項比賽的參賽廣告均必須包含其中一個主題:一、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16周年;二、《澳門基本法》中任何章節的條文內容,或三、《澳門基本法》對澳門居民的重要性。參賽廣告的時間限制為26秒至35秒,語言必須為粵語,而且不得含有任何不良、不雅、色情、辱罵、影射等成份。 基本法電視動畫廣告創作比賽的作品,除影片拍攝外,歡迎其他一切方式的表現手法,包括卡通動畫、相片等等,格式要求為720 x 576 PIXELS,25FPS(每秒25格),STEREO,MOV或AVI格式。而基本法電台廣告創作比賽的格式要求為WAV檔。 參賽作品須獨立燒錄於光碟上,並填妥參賽表格,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三十日前,將作品交至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七樓法務局。評審標準將包括整體效果、創作意念、表達技巧等幾個主要方面。評審結果將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在各大報章、法務局網頁及澳門法律網公佈,另有專人通知得獎者。 詳情請參閱比賽章程,有關章程及參賽表格可從澳門法律網www.macaolaw.gov.mo/16/下載。如對上述兩項比賽有任何疑問,歡迎於辦公時間致電89872319(梁小姐)或89872326(樓先生)查詢。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