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公共工程承建商中央資料庫”諮詢業界意見


現時公共工程造價低於二百五十萬元,政府一般採取諮詢競投方式(即邀請標)甄選承建公司,為引入更公平、公正及公開的競投機制,土地工務運輸局擬在諮詢競投公共工程項目中推出“公共工程承建商中央資料庫”, 透過將設於土地工務運輸局的平台,統一運輸工務司司長轄下的工務部門諮詢競投工程標準,更配合加快中小型公共工程的推出,同時可令政府更準確掌握承建商的最新資料。為了解業界對“中央資料庫”的意見,土地工務運輸局現正向業界進行諮詢,並於日前與業界舉行會議,介紹對業界意見的分析情況。 政府代表較早前已分別往建造商會和建築置業商會介紹“公共工程承建商中央資料庫”初步方案,吸納業界意見後,政府已將相關規定進行整合。為了讓“中央資料庫”更具可操作性,土地工務運輸局再次邀請業界舉行會議,介紹已整合業界意見的方案內容,及解釋部份意見未被採納的原因。“公共工程承建商中央資料庫”諮詢期將於十二月十日結束,歡迎建築業界積極發表意見,土地工務運輸局將爭取明年初能推行有關措施,以配合政府加快推出中小型公共工程的政策。 根據“公共工程承建商中央資料庫”諮詢方案的規定,凡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承建商可申請納入“中央資料庫”,以參與諮詢競投公共工程。承建商須填妥表格,選擇擬參與的工程類別及組別,經審核後,承建商將被列入經核准資格的項目名單中。承建商可選擇三種工程類別,分別為建築物、岩土和海事水力工程、城市基礎建設工程。工程組別亦分三組,分別為C組:工程造價少於五十萬元;B組:工程造價介乎五十萬元至二百五十萬元;A組:工程造價大於二百五十萬元。 按照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承建商被納入諮詢競投中央資料庫,運輸工務範疇屬下的執行公共工程部門可透過設在土地工務輸局的“中央資料庫”,以電腦抽籤形式選擇所需諮詢競投公共工程的承建商數量。承建商在公共工程施工期間、竣工後的臨時接收及保固期間均會接受工程監察單位的工程資質評核。評核標準包括人力資源、施工計劃、工程質量、工程配合、及時地訂購已批核的材料、設備、所有工序盡可能在本地區進行、施工期間的安全設備、遭遇困難問題解決的成效、施工期間的安全監督、解決投訴的成效、工地是否有因承建商缺失而導致嚴重勞工意外、工地是否有僱用非法勞工記錄和保固期內的評核等被列入評核範圍。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