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環保酒店獎』由環境委員會主辦,旅遊局協辦,澳門酒店旅業商會、澳門酒店協會、澳門酒店旅業職工會以及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為支持機構,而香港生產力促進局作為顧問機構,目的是讓酒店業認識環保管理的重要性,鼓勵澳門酒店業持續改善環境表現,邁向「環保酒店」的目標。 繼『澳門環保酒店獎啟動儀式』後,為了使業界能對獎項評審標準有更清晰及準確的理解,因此於2007年6月14日(週四)下午3時至4時假旅遊活動中心舉行了『澳門環保酒店獎評審標準解釋會』,以特別安排專人講解評審的詳情,並即場回覆酒店業對獎項的疑問。 『澳門環保酒店獎』按現行法例所定的酒店星級分兩個組別進行評審,第一組包括五星級及四星級酒店、四星級公寓式酒店,以及五星級及四星級旅遊綜合體。第二組包括三星級及二星級酒店、三星級公寓式酒店,以及三星級及二星級公寓。該獎項將按照參與酒店在“環保領導及創新”、“環保計劃與表現”及“夥伴協力合作”三個範疇進行評審。所有獲獎酒店均會獲頒由主辦機構及協辦機構認可及有效期為三年之「環保酒店」證書,並獲邀出席『澳門環保酒店獎』頒奬典禮及相關環保交流和推廣活動。 有關獎項的申請指南及評審標準,可從環境委員會網頁下載www.ambiente.gov.mo 。凡有興趣參與的酒店只需填妥申請表格,並於2007年7月20日前將之傳真或寄回環境委員會即可參加。 出席『澳門環保酒店獎評審標準解釋會』的嘉賓有環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代主席梁文耀、澳門酒店旅業商會陳志杰會長、環境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代全職委員黃世興及香港生產力促進局高級顧問李寶雄先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