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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1)日早上2時起曾到江蘇省及河南省相關區域的人士採取14天醫學觀察

第116/A/SS/2021號公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的江蘇省及河南省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8月1日2時起,所有曾經到過江蘇省揚州市或河南省鄭州市第六人民醫院且離開該等地方不足14天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而所有曾經到過河南省鄭州市的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 14 天為止,期間須在開始措施的第 1、2、4、7、12 天接受最多 5 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免費核酸檢測預約連結為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檢測結果不會上載至澳門健康碼亦不可作為出入境用途。如需將核酸檢測結果在澳門健康碼顯示,則須自費檢測。

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14 天內曾到過以下地區的人士,須在入境時或其他須出示時在澳門健康碼上如實作出相應申報及接受相應的防疫措施:

1. 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瑞麗市、隴川縣;

2. 江蘇省:

  • 宿遷市泗陽縣眾興街道西湖社區;
  • 南京市;
  • 揚州市;
  • 淮安市洪澤區高良澗街道;

3. 遼寧省:

  • 瀋陽市大東區津橋街道榮樂社區;
  • 瀋陽市 – 其他(自我健康管理自離開當地起14天);
  • 大連市甘井子區泉水街道(7月25日或之後);
  • 大連市 – 其他(自我健康管理自離開當地起14天);

4. 四川省:

  • 綿陽市涪城區吳家鎮惠科路1號廠區;
  • 成都巿青羊區光華街道或高新區石羊街道(7月25日或之後);
  • 成都市 – 其他(更正日期: 7月17日或之後)(自我健康管理自離開當地起14天);
  • 宜賓市南溪區南溪街道(7月25日或之後);

5. 湖南省:

  • 張家界市(7月17日或之後);
  • 常德市(7月17日或之後);
  • 株洲市雲龍示範區學林街道(7月25日或之後);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縣默戎鎮墨戎苗寨;
  • 吉首市峒河街道;
  • 長沙市天心區赤嶺路街道、寧鄉市城郊街道;

6. 湖北省:黃崗市紅安縣永佳河鎮;

7. 河南省:

  • 鄭州市二七區京廣路街道、長江路街道、第六人民醫院;
  • 鄭州市 – 其他 (自我健康管理自離開當地起14天);

8. 福建省:

  • 廈門市思明區蓮前街道(7月25日或之後);
  • 廈門市 – 其他(包括廈門高崎國際機場)(7月25日或之後)(自我健康管理自離開當地起14天);

9. 重慶巿:江津區雙福街道(7月24日或之後);

10. 廣東省:

  • 珠海市:和7月25日珠海市診斷感染者有共同軌跡者(自我健康管理自離開當地起7天);
  • 中山市(出示48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

應變協調中心呼籲,市民前往外地應注意做好防疫措施,留意當地疫情發展。在抗疫常態下,仍須堅持戴口罩,嚴格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保持距離,避免人流聚集。同時,強調應在現階段有序地預約接種疫苗,疫苗可有效預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減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風險,築起免疫屏障,保護自己及家人。同時,即使已接種疫苗,亦應避免前往高風險地區,如必須前往,應在完成接種疫苗後14天,待身體產生足夠的免疫力後才前往,以減少感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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