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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當局完善警員使用槍械指引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傳發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書面質詢時表示,保安當局會進一步完善警員使用槍械的指引,加強培訓警員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尤其是派往可能出現騷亂現場執勤的警員。 他表示,五月一日當天,遊行隊伍行進至提督馬路與美副將大馬路交界時,不僅未有依照警方安排之路線及警員之指示,左轉入美副將大馬路,反而衝擊治安警察局的防線,與警員發生衝突。 期間由於後方遊行人士不斷向前擠壓,引致有人跌倒地上。為避免後上的遊行人士向前擁擠踐踏,造成嚴重傷亡的慘劇,治安警察局一名便衣警員向天鳴槍五響示警,以阻止人群繼續向前擠壓。 他重申,警員鳴槍示警絕非為鎮壓活動,也絕不可能是警方高層的指示;當時警員鳴槍應該是基於現場形勢,為免發生踐踏而作出的判斷。然而,畢竟鳴槍是大家都不願見到的事,保安當局除已展開內部調查外,亦會吸取經驗,就處理遊行活動展開一系列的檢討工作,務求將來做得更好。 目前,警方正進行鳴槍示警事件合法性、合理性及必要性的調查程序,而治安警察局亦成立了工作小組檢討事件。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235/III/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