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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回應區錦新議員的言論


就本澳多家報章於2008年11月11日刊登有關立法議員區錦新表示勞工事務局在處理外地僱員替代本地工人職位的投訴時,不理會明顯違反《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的行為,又指勞工事務局一方面稱已有足夠的指引指示員工接解僱投訴時會對是否違反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問題高度重視,可是實際操作上,勞工局人員對違反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的個案的敏感度卻極低,甚至毫無所覺的事宜,據勞工事務局存檔文件資料顯示,區錦新議員的上述指摘內容亳無事實根據,為此,勞工事務局懇請區錦新議員列舉具體事實,否則,請不要作出不實指摘。 勞工事務局勞動監察廳在收到有關涉及違反《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的投訴,一方面立即開立個案展開調查工作,另一方面會立即向僱主發出警告信以著其需於指定期限內解決有關之投訴事件,並在期限內提交資料證據;倘若未能於指定期限內解決或者不能提供資料證據,並且有證據顯示僱主違反了上述法律規定時,該局會發函通知人力資源辦公室,以讓該辦就有關公司之外勞申請審批作出適當處理。 事實上,勞工事務局十分關注保障本地工人就業權益,對於涉及違反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的投訴事宜定必作出積極跟進,並要求僱主嚴格遵守法律。另一方面,勞工事務局是一執法部門,處理任何類型的個案均依法作出調查取證,不能只聽片面之詞,當經查證後,證實僱主違反法律,該局定必對違法者依法懲處。 勞工事務局表示在投訴個案的跟進工作上不存在漠視或延誤,對有關投訴會即時採取適當的處理,對經調查後證實僱主確實《違反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的個案,已發函通知人力資源辦公室作出處理。對區錦新議員毫無事實根據的不當指摘,勞工事務局表示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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