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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會議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今(1日)天下午舉行行政長官批示委任新委員後的首次會議。會上回顧和介紹了法改中央機制運作以來開展工作的情況,並就加強法諮會的運作成效以及有關法制建設問題進行了討論。 在回顧已完成的法改項目方面,首階段由法改中央機制優先進行改革和修訂的項目,包括《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道路法典》和《商法典》,其中前兩者已完成立法程序,《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已於今年一月一日生效,《道路交通法》亦將於十月一日生效,與會委員認為《道路交通法》經過政府兩輪廣泛的諮詢,而立法會亦經過長時間的審議而通過,市民當中有充分的渠道和時間發表了意見和建議。因應《道路交通法》的實施,委員認同有需要突破教育和宣傳的模式,主動對法律的誤解作出釋疑,加強廣大市民對《道路交通法》的認識及提昇執法和守法意識。另外,《商法典》則於上月中完成了為期兩個月的諮詢,廣泛徴詢業界和巿民的意見,並邀請來自中國內地、葡國和香港的專家學者舉辦了多場研討會和工作坊,藉此加強交流,吸收其他地區的經驗。 其他已展開並正在進行的項目還包括修訂《刑事訴訟法典》、《民事訴訟法典》和公職法律制度。其中修訂《刑事訴訟法典》的工作於去年底草擬諮詢文件,目前正進行修訂建議與現行相關條文的比較分析,計劃於明年完成相關工作。修訂《民事訴訟法典》的工作於去年展開了內部諮詢和研究,目前草擬了“修訂《民事訴訟法典》諮詢文件”初稿,將在進一步完善文本後作諮詢,預計可於明年完成。修訂公職法律制度的工作已於去年底完成了兩輪的諮詢,預計會於今年內完成有關一般職程制度的修改,而特別職程、招聘、合同等制度將於明年陸續完成修訂。 在今天的會議上,委員會各成員還就如何完善法律改革工作發表了意見和建議,並認同法改路向應切合本澳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需因應法律項目所規範的事宜採用不同規模和層次的諮詢方法。此外,有委員提出有關法律整理、如何在法改過程中加強信息的發佈,包括設立平台,增進與社會的互動、如何就巿民對法律存有的疑問進行及時解釋回應等內容進行了討論,亦有委員建議應集中和適當運用現有的法律人才,積極開展本地的法學理論研究,從而為法改工作提供堅實的理論基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