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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加強宣傳《道路交通法》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政府有責任向市民解釋《道路交通法》,教導市民守法。她表示,政府正推行一系列的宣傳工作,務求加深各界對《道路交通法》的認識,提高市民的公民意識和守法意識。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及保安司司長張國華今(1)日上午出席「跟進《道路交通法》工作小組」首次會議,與多個相關部門代表討論即將於今年 10 月 1 日生效的《道路交通法》的各項工作。 陳麗敏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政府會對《道路交通法》進行一系列的推廣,透過多種渠道,包括為業界及公務人員舉行座談會、派發宣傳單張、設置網頁等方式,加強各界對新法的認識。 她表示,對於車位不足的問題,有關部門已致力研究增加車位供應。政府會平衡所有道路使用者的權益,駕駛人士不能貪圖方便而違例停車,損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權利。 她表示,《道路交通法》生效後,會根據該法的規定執罰,而在其生效前所作出的相關違法行為,會按《道路法典》規定處理。 此外,她亦呼籲各界人士對《道路交通法》提出意見,務求令法律能更順利推行。 保安司司長張國華表示,警方會為警員訂定發告票的內部指引,讓前線警員執法時有所依循。他表示,警方會致力確保本澳重點商業區域及街道暢通無阻,令本澳經濟活動及旅遊業能順利發展。 由於《道路交通法》涉及面廣,政府早在 2005 年已發表諮詢文件,展開了兩輪公開諮詢,收集各界意見;法案在去年 10月 提交至立法會,經過 6 個月的討論和審議,在今年 4 月獲得通過。法律原定在 7 月實施,為求有更充分的時間作準備及宣傳,新法順延至10月執行。另外,特區政府於5月9日啟動首階段《道路交通法》培訓活動,舉辦六班培訓課程,對象為相關政府部門的培訓專業人員、執法人員及公職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