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的簽署儀式將於本月28日(周二)在澳門政府總部舉行。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的見證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將分別代表內地和澳門特區簽署上述安排。 由黃松有副院長率領的代表團成員亦會出席簽署儀式,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及研究室主任邵文虹;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李琦;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鄧基聯;國務院港澳辦法律司副司長李光祥;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蔡小雪、高莎薇及黄金龍等。 去年11月,黃松有副院長曾率領代表團訪問本澳,與特區的司法協助協調工作小組舉行工作座談,就《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進行了第一輪磋商,雙方就有關安排所涉及的問題、具體條款交換了意見,並於本年1月舉行的第二輪磋商上就主要問題達致共識,促成有關安排的正式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