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暨普查局公佈,自2006年1月開始,把用以計算消費物價指數的基期修訂為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 根據資料顯示,以新基期計算的1月份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為106.37,較去年12月上升0.58%。升幅較顯著的大類有康樂及文化類、雜項商品及服務類,分別上升1.70% 和1.38%,而食物及非酒精飲品類和交通類亦各上升0.83%,主要是農曆新年前理髮服務收費上調、春節期間的外遊團費、魚及海產、水果價格與外出用膳費用上升,再加上汽油售價進一步調升所致。另一方面,冬季衣履減價促銷導致衣履類指數下跌2.58%。 由於今年農曆新年在1月份,致使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去年同月錄得達5.88%的升幅。截至今年1月為止,最近12個月的平均指數較前一期上升4.67%。 與去年12月比較,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及乙類消費物價指數分別上升0.53%及0.60%。 與以往一樣,該局除了編制物價變化對本澳整體人口影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外,亦編制甲類和乙類消費物價指數。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代表約49%住戶,每月平均開支在3,000至9,999澳門元之間;乙類消費物價指數代表約31%住戶,每月平均開支在10,000至19,999澳門元之間。